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青海将在高考录取开始前再次严查考生的录取资格。
本次检查将严格执行“四个部门把关负责”制,对考生户籍的审查把关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考生学籍的审查把关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负责,对照顾加分条件、省外借读高中生的资格及材料审查把关由考区招办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青海将重点审查和处理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已注册省外借读高中生、三地间迁转户口考生的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已予注册或空挂学籍予以考试的;外省籍考生将户口从省外迁入省内后,又在省内县市区间进行迁移,从中改变并隐瞒原签发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原始信息和真实身份后在青参加高考的,都要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及要求报考,有关中学、考区招办未严格审查,报考结果与规定、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中学、考区招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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