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东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定于6月15日—20日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7、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8、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二、申请毕业登记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流程: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交毕业审定费和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为6月15日一20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毕业生登记表》中栏目“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6月15日—20日,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本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认证);
④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注:①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用A4纸复印。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间和地点
考生在网上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毕业初审手续。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审地点补办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1、时间:6月15日—20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需对原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根据《关于重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3]67号)和《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粤考办[2011]14号)规定,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办理毕业,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专科或本科学历以外,按规定在办理毕业登记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1991年以后的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在线验证码的具体方法: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录入该验证码,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交毕业证办理点,核对无误后将此表与其他毕业申请材料一起上交省考办。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为30天,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7月10日,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向考办提供的在线验证码需确保有效期至次年1月10日。有效期未达到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提供有效在线验证码的考生无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199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前学历验证手续。东莞的考生可到省学历认证中心东莞代办点:
东莞市学历鉴定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宏远酒店一楼,联系电话:0769-22021666转611;
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联系电话:0769-22242918.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10月初打电话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东莞市自考办。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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